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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七天猶豫期」

台灣境內交易,根據台灣消保法第十九條規範,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天內無條件退換貨的服務。保持商品包裝完整寄回,經本公司確認無誤,可申請退款。

(二)客製化商品

客製化商品,依據行政院公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 本公司有權不接受退換貨。本公司同意並保證依照中華民國民法、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或販售協議, 提供瑕疵擔保、換貨、保固維修等售後服務予消費者。

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於網路買賣下列商品,得不適用消保法七天
猶豫期之規定,所以如果店家有針對下列商品預先告知消費者不提供七天猶豫期時,消費
者就不得向店家主張 七 天猶豫期退貨。


1. 商品有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。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
壞,保存期限少於七日,或雖較七日稍長,惟解約時即將逾期,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
售。
2.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。因您有充裕的資料與時間選擇是否進行本次交易。
3.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因此類出版品具有時效性。
4.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5.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
提供。


Life Pattern 退貨政策更新於 2020 年 12 月 30 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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